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仪器设备资源的开放共享,有效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效率和资源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及学校相关精神,现将我校科研楼各实验室及公共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第一批)公布,实验管理中心将根据设备采购和使用情况定期更新开放共享目录,原则上每学期公布一次,欢迎广大师生根据教学、科研及创新创业需求积极主动申请使用,申请和使用流程由实验管理中心解释。下一步,实验管理中心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开通网上申请渠道。
联系人:刘必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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